东汉末年宛城(今河南南阳)兵变事件。曹操连年对外用兵,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临近荆州(治今湖北襄阳)前线的宛城地区人民的力役负担尤其沉重。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十月,宛城守将侯音,据城举行兵变,并
又称三分、四分法。北宋召募商人向西、北沿边入纳粮草以供军需的措施。初,商人向边境地区输纳粮草,按地里远近折价偿以东南茶叶,或径付现钱。至道元年(公元995年), 因茶叶不足,改为一分支现钱,一分支香药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二月,元军东下,文天祥为江西安抚副使、知赣州,组织各族抗元武装万人,要求冒死入卫临安(今浙江杭州)。八月,改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遣师救援临安门户独松关(今浙江安吉东南),
明代中期将田赋折成银两征收。明代以前,白银已经当作货币使用,但不占优势。主要的流通手段,仍然是铜钱。后随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在商品货币关系的影响下,赋税逐渐采取折纳白银的办法。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
清末编练的近代化陆军。经过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深感湘、淮军已不足恃,决定筹练新式军队。1895年 (光绪二十一年)派胡燏棻于天津小站募集五千人,分编为十营,以西法进行训练,称定武军,是为清政府编练新军
战国末期至西汉中期,混合各家思想、融会贯通而成一家之言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并指出该派思想“兼儒、墨,合名、法”的特点。其代表著作有《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吕氏春秋》亦称《吕览
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的法律。原文已亡佚。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文帝命尚书左仆射兼纳言高颎,上柱国、沛国公郑译,上柱国,清河郡公杨素等大臣制定新律。开皇三年,又命太子少保苏威、秘书监牛弘等改定之,制
辛亥革命时期独立各省筹建中央政府的临时机构。1911年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短期内已有不少省区脱离清政府而宣布独立。11月9日(九月十九日)和11日(九月二十一日)武昌和上海两地分别发出通电,
“大索”即广泛搜索, “貌阅”即“阅其貌以验老小之实”。这是隋朝整顿户籍、检括逃避赋役户口的重要措施。南北朝时,全国隐漏户口,投靠豪室,以及妄称老、小以免赋役的现象十分普遍。为严查户口,隋文帝先在全国
鲜卑本东胡族的一支。西汉时,臣服于匈奴,助其攻寇汉北部边郡。东汉光武、明、章帝时为汉保边塞, 攻击匈奴。和帝时,北匈奴西迁,鲜卑占其故地,并其余众,势力渐强。安帝时,与汉通市,内附者一百二十部落,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