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98年7月1日(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由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国公使窦乐纳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是:中国政府将山东省之威海卫及附近海面(包括刘公岛、威海湾中群岛、威
日本援引《中日马关条约》有关条款,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6年7月21日(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一日),由清总理衙门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与日方代表林董签于北京。二十九款,另附双方往复照会六件。
我国封建社会自汉代推行的一种思想专制政策。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在战国时代仅是诸子百家之一。秦代虽有儒生为博士,但并不为朝廷所重。汉初诸帝信奉黄老之学,儒家学者亦逐渐为帝王所尊礼。汉武帝继位后,为加强思
孔子晚年,感到自己的政治抱负难于实现,为把自己对于政治历史的见解传之后世,因而根据鲁国史官的原始记载,作《春秋》一书。《春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起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下迄鲁哀公十
南宋孝宗时广西农民起义。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五月,容州陆川(广西今县)弓手李接(一作楫)利用宗教聚众起义。所至开仓赈济贫民,宣布蠲免十年民税,各地人民纷起响应,声势大振。设官分职,称“李王”。攻
南宋孝宗时处置客户逃移的专法。淳熙十一年(公元1184年)宋廷采纳夔州路转运司建言,下令除将皇祐以来适用于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二州的客户逃移专法扩大施行于夔(今四川奉节)、忠(今四川忠县
西晋流民起义。晋室“八王之乱”期间,关中部分流民到宛城(今河南南阳)一带就食,永嘉四年(公元310年,晋将山简、杜蕤,派兵押送流民返回关中。流民被逼无奈,王如率众举行起义。起义群众打败山简和杜蕤,攻占
宋金间一次重要战役。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宋襄阳镇抚使李横所部为金及伪齐联军击败,宋失襄阳府(今湖北襄樊)、颍昌府(今河南许昌东)及邓(今河南邓县)、随(今湖北随县)、郢(今湖北钟祥)等州。次年
唐高宗废皇后王氏,立武则天为皇后一事。参见“武周代唐”。
孔甲是夏朝后期的一个王,夏朝从孔甲时起,因统治阶级的腐朽而开始走向衰亡。《史记·夏本纪》说: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传说孔甲命人驯龙,龙死而食其肉,觉其味美,复使人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