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计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明代考核官吏的制度。对地方官吏的定期考核,叫做“大计”,也叫“外察”。孝宗时,规定外官(地方官)三年一朝觐,进行考察。其办法是, “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考核由吏部尚书和都御史主持,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治罪,茸者免官为民。治绩特别优异者可免于考察。大计被罢黜的官吏永不录用。这一办法,在明初实行比较认真。神宗以后,则流于形式,且积弊丛生。大计往往成为官僚之间进行宗派斗争的手段。
中统三年 (公元1262年)汉人军阀李璮发动的武装叛乱。李璮为金末红袄军领袖李全之子。金宣宗兴定二年(公元1218年),李全降宋,后又叛降蒙古。李全死,李璮袭职益都行省。忽必烈即位,加封其为江淮大都督
我国封建社会自汉代推行的一种思想专制政策。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在战国时代仅是诸子百家之一。秦代虽有儒生为博士,但并不为朝廷所重。汉初诸帝信奉黄老之学,儒家学者亦逐渐为帝王所尊礼。汉武帝继位后,为加强思
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窦固、耿忠率部出酒泉塞,击败匈奴, 占领伊吾(今新疆哈密),设宜禾都尉,驻军屯田。永平十七年,恢复西域都护府及戊己校尉。汉扶风茂陵(今陕西兴平东北)人耿恭为戊己校尉,驻
辽道宗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女真族盈哥继任诸部长,仍接受辽赐节度使称号。又以其侄撒改为国相,击败乌古论等部的联合反抗。下令各部必须服从完颜部为核心的部落联盟的统一号令,不得另行组织联盟及自称“诸
春秋时期晋国统治集权内部的一场权力斗争。晋厉公在位期间,为加强君权,想全部去掉原来在朝执政的大夫,改立其左右宠信之人。当时任晋国执政的郤氏在所有贵族中势力最大, “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对公室构成
清朝公开卖官鬻爵的一项制度。清代选官主要靠科举,另有捐纳为其补充。地主分子通过捐钱、捐米,现任官可以提级;降职、革职官可以复职;候补官可以优先选用;没有官职的可以取得官职。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
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的法律。原文已亡佚。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文帝命尚书左仆射兼纳言高颎,上柱国、沛国公郑译,上柱国,清河郡公杨素等大臣制定新律。开皇三年,又命太子少保苏威、秘书监牛弘等改定之,制
汉代的一种赋税,名义上是诸侯王、通侯及地方官吏敬献给皇帝的费用。初无定数,各王侯及地方官吏竞相搜刮以媚上,民不堪命。高帝十一年 (公元前196年),乃令诸侯王、通侯及各郡于每年十月按所辖地区人口数,平
秦汉时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制度之一。担任二千石以上职务的官僚,任职到一定年限后,可保举子弟一人为官吏。功劳卓著的文官武将和皇亲国戚,也有保举子弟二人或二人以上为官的权力。因其保举任官的对象都是其兄弟子侄
战国晚期,赵国大臣廉颇向蔺相如赔礼道歉的故事。赵惠文王二十年(公元前279年),赵王与秦昭王在渑池(今河南渑池西)会见时,赵王的随从蔺相如立了大功,回国后被授为上卿,地位在廉颇之上。廉颇认为自己有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