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提编”
明世宗嘉靖年间对役银的额外加派。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3年),因东南遭到倭寇侵犯,明政府在江南以提前征收下年度不当役里甲徭役银方式,加派银四十万两。因其法是“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之”,故名。
明世宗嘉靖年间对役银的额外加派。嘉靖三十三年(公元1553年),因东南遭到倭寇侵犯,明政府在江南以提前征收下年度不当役里甲徭役银方式,加派银四十万两。因其法是“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之”,故名。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天津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13日(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除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
周代司徒、司马、司空三种官职的合称。见《卫盉》铭文。司徒,金文多作“司土”,掌民事、征发徒役。司马,掌军政和军赋。司空,金文作司工, 掌土功。周代中央政府及各地诸侯皆设三有司。中央政府的司徒、司马、司
我国历史上女真族采用的一种兵民结合、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本为单纯生产性的原始狩猎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有伍长(击柝)、什长(执旗)、谋克(百夫长)、猛安(千户长)。后随军事部落联盟形成及其与外部关系的
明太祖朱元璋分封诸子为王,建文帝即位后,采纳兵部尚书齐泰和太常卿黄子澄建议,实行削藩。先将力量较小的周王朱橚、齐王朱榑、代王朱桂、岷王朱楩废为庶人,湘王朱柏被迫自焚死。进而采取措施,对付实力强大的燕王
唐羁糜都护府名。高宗显庆二年(公元657年)灭西突厥之后,于碎叶川以东地区设置,管理五咄陆部落,隶属于安西都护府。辖境约当今巴尔喀什湖以东至新疆准噶尔盆地及伊犁河流域一带。武则天垂拱年间(公元685年
金建国后一直以完颜部女真肇兴之地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为统治中心,经营东北地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女真族封建化,海陵王完颜亮即位后,锐意与女真旧俗决裂,把汉族地区作为统治重心。天德三年(公
官署名。又称水衡三官。因设于由水衡都尉掌管的上林苑中而得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下令废三铢钱、由上林三官铸造五铢钱,此时上林三官是少府的下属机构。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后,上林三官划归
宋哲宗时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间的斗争。哲宗年幼即位,高太后临朝听政,遂废罢新法,排斥“新党” (即变法派)朝臣。旋以司马光死,旧党分化为程颐为首的洛党、苏轼为首的蜀党和刘挚为首的朔党等不同的政治派
参见“安福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