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大清律》

《大清律》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清律例》,简称《大清律》。《大清律》的主要部分,仍为“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它充分体现了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实质。对人民集会结社、聚众罢市、喧闹公堂、编写或演唱违禁词曲以及一切有碍于封建统治的言行,都严加禁止。极力维护“主仆名分”,明确规定奴婢、雇工犯罪都不能“以良人论”。佃户拖欠或抗租不 ,要受严厉惩办。清政府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统冶,还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如旗人犯罪,由特定审判机关步军统领衙门和内务府慎刑司审理,皇族犯罪则由宗人府审理。又根据社会特权地位可“减等”、“换刑”、可以不入普通监狱。对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族有“蒙古律”,维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冶。

猜你喜欢

  • 赵犊、霍奴起义

    东汉末年河北农民起义。建安十年(公元205年)四月,故安(今河北易县东南)人赵犊、霍奴领导当地农民群众,举行起义。农民群众英勇战斗,打败前来镇压的幽州(治今北京西南)刺史和涿郡(治今河北涿县)太守的军

  • 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07年,唐武安军节度使马殷所建。马殷少为木工,后应募从军,隶奉国军节度使秦宗权部将孙儒。孙儒为杨行密攻杀后,又随其别将刘建锋西走湖南,攻取潭州(今湖南长沙)。乾宁三年(公元896

  • 陈峒起义

    南宋孝宗时湖南农民起义。荆湖南路郴州(今湖南郴县)官府榷酒,官吏贪残虐民。淳熙六年(公元1179年),宜章(今属湖南)农民陈峒聚众举行起义。以当地山林为据点,四出袭击官军,深得民众拥护,队伍迅速扩大至

  • 世袭领兵制

    孙吴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特权利益,允许将领握有私兵,并且还不断将士兵赐给将领,以换取支持。诸将领皆世袭,父死子代,兄死弟代。士兵与将领具有特殊隶属关系。士兵视将领为主人,将领视士兵为私属。故在孙吴,将领

  • 穆王西游

    周穆王巡游西方的传说。《左传》中有“穆王欲肆其心,周游天下”的记载,战国时人据以敷衍成神话传说。晋太康年间汲郡(今河南汲县)古墓中发现的竹书《穆天子传》,据认为即战国时人所作,其中叙周穆王驾八骏西游,

  • 曹国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姬姓。封于周武王克商后,始封之君为武王弟叔振铎。都陶丘(今山东定陶西南)。春秋时为小国,公元前487年为宋所灭。

  • 重庆教案

    (1)1863年(同治二年春)法国天主教主教范若瑟扩建崇因寺教堂,强占民产,激起公愤。群众焚毁教堂和传教机构多处。事件发生后,四川总督骆秉章屈服教会压力,以重建教堂结案。(2) 1886年(光绪十二年

  • 大诰三编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颁布的案例文件汇编,在明初具有法律性质。在《大明律》以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颁布手订的《大诰》, 次年又颁行《大诰续编》、《三编》。《大诰》七十四条, 《续编》八十七

  • 郑国渠

    战国末期秦国在关中平原修建的人工灌溉渠道。公元前237年,秦国采用韩国水工郑国建议, 自中山西(今陕西泾阳西北)引泾水至瓠口(即焦获泽,在今陕西泾阳西北)为渠,沿北山(指关中平原北面诸山),向东注入洛

  • 陈州之役

    唐末黄巢起义军撤离长安后与唐军进行的一次决定性战役。中和三年 (公元883年)五月,黄巢率十五万大军由长安撤至河南。前军大将孟楷一举攻克蔡州(今河南汝南),降其节度使秦宗权,遂连兵攻打陈州 (今河南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