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哲喀喇
即“赫哲喀喇”(2423页)。
即“赫哲喀喇”(2423页)。
1869—190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五世。光绪三年(1877),在北京雍和宫经金瓶掣签选定为阿嘉四世转世灵童,是为五世。七年(1881),进京。九年(1883),简放副札萨
西夏党项人对汉人的称谓之一。西夏语第一字“布”意,第二字“衣”意。两字当为“穿布衣服的人”,以区别“衣皮毛、事畜牧”的党项人。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为“妙音法尊”)。生于桑耶地方,出家于泽当寺。于桑浦寺从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于觉摩垅
见“失里伯”(590页)。
古地名。当今甘肃天水地区。原为羌、狄、戎所居。西周孝王封秦祖先非子“邑之秦”,号曰嬴秦,居此以和西戎。秦因得天时、地利,因而强大。传至庄公,为周西垂(陲)大夫,居犬丘(天水南)。秦襄公将兵击戎救周,有
东汉碑刻。1979年在新疆巴里坤松树塘附近发现。碑体为不规则条形块石。碑高1.48米,宽0.7米。阴刻隶书5行,每行13字。所刻年号东汉永元三年(公元91年),第二行“任尚”二字和碑头“汉平夷碑”均尚
1485—1543※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长子。1501—1502年,※阿黑麻汗出兵支援兄※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班尼汗时,受命留守※吐鲁番,监国,赐汗号。1504年,父卒,嗣位。在
北魏前期专理鲜卑族人刑政之最高主官。简称为“三都”,为外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中都坐大官的总称。每一种约有2人。“都坐”,即意为“朝堂”,“都坐大官”犹如“朝堂上的大官”或“坐朝堂的大官”,带有汉晋尚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以县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汉为辽西郡文成县地,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在此游牧。辽于其地东部设高州,西部设松山州
官名。满语音译。“包衣”意为“家内(或府内)的”,“昂邦”又作“按班”或“谙班”,意为“大臣”等。即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原属三品衙门,其设无定员,概由皇帝特旨简任。乾隆十四年(1749),改定为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