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坌等处苗民,以沧山寨为据点,坚守水坪大寨,抗击明军。五年,贵州提督军务右佥都御史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破乖西、谷种、乖立等寨。后※黄定千、韦保等先后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坌等处苗民,以沧山寨为据点,坚守水坪大寨,抗击明军。五年,贵州提督军务右佥都御史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破乖西、谷种、乖立等寨。后※黄定千、韦保等先后被俘,六月,械送京师,遇害。
我国克木人使用的语言,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克木语支。分布在我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孟腊县和景洪县,约有人口1700人。在国外,克木族主要分布在老挝北部地区,约有30万;越南约有3.25万,是越南54
见“耶律宗真”(1315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时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白水江上游,四川南坪县境,也即甘肃文县之西。三国蜀时废(一说西晋时并入阴平县)。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古郡名。因“郁林江”流经而得名。①汉置。三国至隋因之。汉属交州,三国、晋、南朝宋、齐属广州,统布山等县,治布山县(今贵县);南朝梁、陈属南定州,隋属扬州,统郁林等县,治郁林县(今贵县)。 ②宋置,属广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古族名。一说为余吾、无皋二戎之合称。在今山西上党壶关县和纯留县有无皋、余吾二城,即其居地。为狄鬼方的一支。商太丁四年,为周王季历(文王之父)所破,族衰。
?—950五代后汉时期楚王。字德丕。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之子,※马希范同母弟。原为武安节度副使、天策府都尉,领镇南节度使。性谨顺,受兄宠爱,受命判内处诸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