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脚秆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后用箬竹叶或茅草叶、芭蕉叶等将其包成马脚形状,置于鼎锅中煮熟,即成。其味鲜美醇香,别有风味。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后用箬竹叶或茅草叶、芭蕉叶等将其包成马脚形状,置于鼎锅中煮熟,即成。其味鲜美醇香,别有风味。
藏语音译,亦称“办公厅”原西藏地方政府,掌办商上事务与司伦执政时接待宾客的机关。相当于“交际处”。为首官员称南准,职掌内外传达。掌办商上事务当权时,其官员皆为僧官,称增准。司伦执政时其官员皆为俗官,称
清顺治时摄政王多尔衮的封号。皇室迁入燕京后,顺治元年(1644)十月,世祖福临封摄政王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通称为“皇叔父摄政王”。五年(1648)十一月,举行郊、庙典礼时,又加封为“皇父摄政王”。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黑龙江徙置。初有兵1018名、眷属数千名。自立1昂吉、6佐领。设领队大臣1人、正副总管各1员。乾隆三十二年(1767)复增2佐领,设八旗,分左右两翼。
见“尧乐巴斯汗”(755页)。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萨满的主要神事活动之一。“得染”,赫哲语音译,意为“跳神看病”。今东北和内蒙古地区信奉萨满教的赫哲、满、鄂伦春、鄂温克等族,旧时民间认为,人生病是由于神鬼降灾所致,故家有人患病即请萨满跳神治病。赫哲族
赫哲族萨满教占卜方式之一。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于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日早晨日出之前,从家走出向东行,每走一步摘蒿草一根,截取其干,长约26厘米;凡走49步,共取49根;用火烧焦一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