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教习苏拉喇嘛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其长官事按三年一贡例入朝贡马,赏赐如例。长官世代袭替。
书名。全称《青史佛教教法源流》。通称为《青史》。藏族学者桂译师※熏努贝(1392—1481,一译廓诺·迅鲁伯)著。明成化十二年,(1476)成书。成化十七年(1481)在熏努贝去世当年,由大译师索南绛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拉萨市东北郊。永乐七年(1409),其寨官三夺儿三竹朵尔只与必力工瓦国师端竹监藏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等,获赐钞、币、袭衣等。
见“于越”(58页)。
清代青海德庆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塔秀部落之董姓氏族。入西藏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康熙七年(1668),举行立宗辩论,获然降巴学位。十年(1671),返安多地区,在险峰陡峭的山岩、石窟修行,被誉为印度圣者
辽代渤海国遗民所建定安国王乌玄明年号。起迄年不详,史有其“六年”之记事。一说976—981年,凡6年。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见“高风英”(1911页)。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