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龙
见“陈吊眼”(1258页)。
见“陈吊眼”(1258页)。
书名。元虞集撰,门人李本编。50卷。内《在朝稿》20卷,《应制稿》6卷,《归田稿》18卷,《方物稿》6卷。作者为元中期著名文士,历仕7朝,先后任集贤修撰、翰林直学士、国子祭酒、奎章阁侍书学士。生平著述
?—1678清初官员。陕西固原(今宁夏固原)人。回族。广西提督马蛟麟养子。顺治八年(1651),袭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九年,充定南王标下左翼总兵官。十年,随军征湖广,以功,加都督同知。十一年授二等男,镇
见“阿灵泼”(1209页)。
1585—1645清初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兀鲁特部首领,天命七年(1622),率众自西拉塔喇归附后金。尚公主为额驸,授二等参将,隶满洲镶红旗。十一年(1626),率蒙古兵
?—前114故匈奴右王。又作禽黎、鸟黎。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又作昆邪王)归附汉朝,被封为河綦康侯(又作河綦侯),赐食邑600户。元鼎三年(前114)卒,子余利鞮嗣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见“术哲达鲁虢部” (491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吴鲁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康熙十六年(1677),以骁骑校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安南将军觉罗舒恕败敌都督范启明等兵6千余于艾口地方。连败莲塘口敌陈总兵于马鞍寨、俞将军于浮潭、提督
见“夜落纥”②(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