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玉什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济雅克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附清。三十年(1691),赴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四年(1695),赴绥克洪果尔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遣人充清军响导,征噶尔丹,以功封辅国公。受命护送厄鲁特降众赴张家口外。以私归游牧被劾,获宥。三十六年,扈从康熙幸宁夏。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济雅克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附清。三十年(1691),赴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三十四年(1695),赴绥克洪果尔侦御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遣人充清军响导,征噶尔丹,以功封辅国公。受命护送厄鲁特降众赴张家口外。以私归游牧被劾,获宥。三十六年,扈从康熙幸宁夏。
秦汉时称西羌居地之名。参见“羌中”(1139页)。
吐蕃大臣。全称思兰·达扎路恭,又称论悉诺罗,一说即唐书之马重英。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大臣。曾因崇信本教反对兴佛遭流放,后改信佛教。赤松德赞未掌政时即得到其支持,消灭臣下叛乱,故深
见“毕拉尔”(756页)。
见“楛矢石砮”(2164页)。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三年(1326),“孟隆甸土官仲吾奉方物来献,以仲吾地置孟隆路。”《明史·地理志》记孟艮御夷府方位时称:“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知其地在孟艮之东,与木朵相连。治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译作“叭要”、“摆腰”、“伯腰”、“拔要”、“摆曰”、“把岳忒”等。该部源于蒙元时期,《蒙古秘史》、《史集》、《元史》均有记载,称作“巴牙兀惕”、 “伯牙吾”、 “伯牙兀”、※“伯岳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
元代蒙古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家只1丁者不作数,凡2丁至5丁、6丁之家,只存1人,余皆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