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坦妣吉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1555—1603明代蒙古可汗。汉文史籍译作卜言台周、不燕台吉、卜彦伯、卜言台住、不彦七庆台吉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世孙,※图们汗长子。万历二十一年(1593)即汗位,驻帐于察哈尔万户,游牧于西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他载有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记为※“匹絜”与※“黎”两部;《册府元龟》记为“延尔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
见“伊列河”(804页)。
①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伊、蒙、沱、黑、比五州。治伊州,故址即今黑龙江省密山县东南临湖村西废墟;亦有多说,即:在该省依兰县附近;在松花江支流呼兰河流域;在兴凯湖以北穆棱河流域,或兴凯湖西岸;
明代蒙古贵妇人。初嫁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哈尔古楚克鸿台吉。机智美丽,为人忠贞。明建文元年(1399),因佞臣浩海达裕挑拨,丈夫被夫兄额勒伯克汗杀死,自己亦被可汗霸占。为报夫仇,以计诱浩海达裕入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又名贡却三培。出生于麦秀官人家族。入拉卜楞寺经院,在华热·丹却座前学习五部大论,通过多然巴立宗。任扎仓格贵和大经堂协熬。任密宗学院喇嘛翁则师时,严格督行寺规纪律。著有《嘉贝样讲
室韦人。唐代室韦17大首领之一。咸通年间(860—874),遣使至唐京师(今陕西西安市)朝献。
1823—1856太平天国首领之一。原名志正。广西桂平县金田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属客家人)。出身富户,拥地200余亩,年收租谷10余万斤,富甲一邑。曾两度赴县应试,均落第,后捐监生。道光(182
清末新疆哈萨克汗王。清同治二年(1863),拒绝沙俄威胁利诱,向清政府请准袭其叔阿勒坦沙拉汗爵,并组织数百牧民支援官兵反抗沙俄对我国斋桑湖东南一带的侵略。
葡萄酒的一种。南北朝时高昌之特产。其中以八凤谷冻成者为上品,终年不败,常入贡内地。为当时酿酒工艺高度发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