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脚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清后期统治蒙古的一种政策、措施。清政府原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民前往耕种定居,后因蒙古王公私自招流民开垦,既成事实,至晚期复因实行“新政”,大量放垦,汉民留居蒙地者日多,乃在汉民集中地区,割旗
参见“纳龙达”(1268页)。
见“萧乙薛”(1992页)。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黑龙江省嫩江人。字敦甫。蒙古族。对数学颇有研究,取得显著成绩。清光绪年间(1875—1908),撰有数学书《贻笑大方算草》(又名《少广章初编》),主要讲述造表开平方,列有3个开方表,举例说明其用处。依
地名。旧称洮州。即今甘肃临潭县。位于甘南州东部。古为洮阳城,晋惠帝时置洮阳县,属狄道郡,后为诸羌所据。隋代于此置临洮郡。唐置临潭县,以河源九曲之地予吐蕃,作为金城公主汤沐之所,吐蕃继而攻取河州、洮州,
见“姚兴”(1772页)。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3—418年,凡6年。
西夏官署名。掌管境内吐蕃、回鹘等民族机构。西夏建国后在吐蕃、回鹘集中居住的河西走廊中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置镇夷郡,并设此机构以绥抚各族人民。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