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
见“信牌”(1687页)。
见“信牌”(1687页)。
见“何锁南普”(1087页)。
蒙元官名。又译“笔且齐”、“必彻彻”。意为“书史”。《黑鞑事略》:“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耳。”《元史·兵志》:“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1206年蒙古建国后始置,用以记写文牍。元代应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西夏文一汉文双解通俗语汇集。西夏党项人骨勒茂才编,成书于夏仁宗乾祐二十一年(1190)。木刻本,蝴蝶装,共37页,至少有两种版本传世。序言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内容相同。其中记有“不学番言,则岂和番人之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元明哈尼族土司。明属临安府。今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唐归铁容甸部。元初,部长阿附(哈尼族),世守兹土,隶元江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授正长官,世袭。改隶临安。治今云南红河县东南下亏容。其
清代诗人、书画家。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善诗文、工书画。诗文效唐宋,书画崇尚宋米芾。著有《柳浪草》、《河干吟》、《云楼集》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苗语音译,即苗族植树节。盛行于贵州雷山西江一带。以一些小寨为单位,每数年或10年举行一次。通常在初春时节,选寨前为场地,由寨老带领各户成人到场栽树,以示祭祖。事毕,杀鸭宰猪,众人欢宴一堂。由寨老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