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儿定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并说清代有伊尔登河,在承德县(治今沈阳市)东南70里,与古哷城、萨尔浒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并说清代有伊尔登河,在承德县(治今沈阳市)东南70里,与古哷城、萨尔浒相近。
?—182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高佳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充军机章京。五十二年(1787),任内务府郎中,后历任山西道监察使、襄阳府和武昌府知府。六十年(1795),参与镇压湖南苗族反清斗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解决蒙古民族革命问题的决议案。决议案的基本精神是:使蒙古民族的革命斗争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发展。主要内容是:强调蒙古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
唐羁縻府名。岭南西道最高羁縻衙署。贞元年间(785—805)置,治所在邕州(今广西南宁)。初辖个羁縻26,个羁縻州。为峒僚人(今壮族先民,在越南称岱族或侬族)聚居区,属侬峒、黄峒者多。以其首领为都督、
参见“白月”(593页)。
见“清文鉴”(2106页)。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②(260页)。
见“柔然”(1779页)。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