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见“左江崖壁画”(459页)。
党项羌部落名称。原居今青海省东南部黄河河曲和四川松潘以西山谷地带的党项羌,因唐初吐蕃兴起,大部分被迫迁至今甘肃、宁夏、陕北一带。迁夏州(今陕西靖边县)一带的党项羌部落,因其地平沙漠漠,为南北朝时期赫连
敦煌吐蕃文文献,伯字1552号卷子。系吐蕃令文。发自吐蕃逻娑(今拉萨)南的温江多宫。公元8世纪初至9世纪前期,此宫常为吐蕃赞普居住地,亦为礼佛之所。此敕令下达沙州安抚使(岱论)。内称:温江多王宫收到擦
藏文书名。西藏贵族学者多仁丹增班觉著。成书于18世纪中叶。著者出身“噶细瓦”(藏语意为“四喜”)家族,祖父贡布欧珠饶丹,被清朝封为“公爵”,尊称公班智达,居拉萨之官邸名“多仁”,故以名书。该书主要记载
见“捏古伯”(1854页)。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书名。南宋“五溪”民族志。1卷。南京朱辅(字季公,浙江桐乡人,汉族)撰。“溪蛮”者,取《后汉书》“五溪蛮”之名,指今湘西及其附近一带少数民族。叶钱序谓:“五溪之蛮,今有五:曰苗、曰徭、曰僚、曰僮、曰仡
见“克失旦”(986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砖瓦制作与窑场作坊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