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以后越南借用汉字和仿照汉字形式书写越南语所创造的文字,称“喃字”。京族迁入我国后,沿用为本民族民间土俗字。采用汉字构字方法,以汉字表音表义(左边表音,右边表义)。因其笔划过繁,结构复杂,仅限于
参见“护军营”(1059页)。
见“萧绰”(1990页)。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见“太和宫”(273页)。
书名。元柳贯(1270—1342)撰。20卷,附录1卷。贯浦江(今属浙江)人,字道传,号乌蜀山人。大德四年(1300)荐为江山县教谕,延祐四年(1317)授湖广儒学副提举,六年改国子助教。至治元年(1
见“俟利发”(1690页)。
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行居工具。《资治通鉴》注称:“契丹主乘奚车,卓毡帐覆之,寝处其中,谓之车帐。”古代蒙古族亦有之。《黑鞑事略》称,凡“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此种毡帐“
见“刘承祐”(864页)。
参见“江达”(8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