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羽部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见“萧普达”(1999页)。
前赵刘曜年号。318—329年,凡12年。
1596—1648清初大臣。满族。他塔喇氏。世居扎库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下营子赵家村西南伊尔登河西岸)。岱图库哈理孙,多罗额驸诺裔谟多子。初任佐领,隶正白旗满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于萨尔浒(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车凌族子。乾隆十八年(1753),因准噶尔部封建主内讧,战乱迭起,率诸昆弟子侄随“三车凌”附清,授札萨克固山贝子。寻随车凌蒙克子巴朗叛逃,流窜于
见“刘崇”(859页)。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明代甘南卓尼土司先世。藏族。卓尼始祖噶·伊西达吉后裔。噶吉子。受命管理土司政务。明正德三年(1508),应邀赴北京朝觐明帝。因在汉藏边界护政传法,为明朝兴盛谋益,以功受嘉赏,赐姓名杨洪。奉命继续护持汉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