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元明傣族土司。《元史·地理志》载有该路,但无注释。《泰定帝本纪》泰定二年(1325)有七月诏谕谋粘路记载。《明史·地理志》:“孟定府东南有谋粘路,元泰定三年置”。《读史方舆纪要》:其地在孟定府东南。地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
见“倮倮泼”(1888页)。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白族戏剧。是在※大本曲的基础上形成的。唱腔有20多种,唱词基本上仍采用“七七七五”(前3句7字,后1句5字为一段)的民歌形式。唱腔曲牌按生、旦、净、丑划分。演唱时主要以白族民间乐器唢呐伴奏,配有锣鼓。
西夏官署名。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2都案,4案头。
①辽封爵。世宗庶子只没(一作质睦)应历十九年(969)以事下狱,同年,景宗即位,释其罪,封宁王。 ②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世祖忽必烈第八子阔阔出由※宁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河西回鹘驻牧于肃州(今甘肃酒泉)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