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政会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见“谢法成”(2301页)。
明清时对水族之称呼。分布在贵州都江、独山、荔波、黎平及广西柳城、南丹等地。男子喜涣猎,女子善纺织,所织布称水家布,享有盛名。妇女穿桶裙、短衣,四围缀花边。逢岁首男女成群而舞。相悦者可缔婚。与徭僮、侗等
河流名。与右江流域同为壮族最集中的聚居区,故常以左、右江代表壮族地区。源于今广西靖西丽江,自靖西流入越南北境,复东流入广西龙州水口圩,在龙州上金纳明江后称左江,经龙州、崇左、扶绥,至邕宁宋村(亦称合江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096年,凡1年。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见“述律平”(1348页)。
见“锡伯”(2364页)。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见“哈赤温”(16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