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肄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使钧惨遭杀害。凭恃恩宠,傲视同列,遂与海陵王有恶。同年十二月,海陵王篡立,按例加银青光禄大夫,数日后,以其无功受赏,张钧无罪被诛为由,除名,放归乡里,限其不得出百里之外。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使钧惨遭杀害。凭恃恩宠,傲视同列,遂与海陵王有恶。同年十二月,海陵王篡立,按例加银青光禄大夫,数日后,以其无功受赏,张钧无罪被诛为由,除名,放归乡里,限其不得出百里之外。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镇国公※托多额尔德尼嗣子。初授侍卫,擢内大臣、上驷院卿,兼蒙古正黄旗佐领。康熙五十一年(1712),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五年(1716),因青海
见“土河”(63页)。
见“拽剌”(1620页)。
古碑铭。又称荔非道庆造像碑。北周保定四年(564)立。原存陕西蒲城县东北20里雷村。《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等均有著录。碑云造像者150人,实际可识者122人。其中羌人姓氏雷28,昨和19,屈
见“卜赤”(1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默伦河卫,并说清代默伦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东北,与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阿什河)河源相近。
见“巴拉特节”(414页)。
又作“慕容步萨钵”。吐谷浑王伏允号。见“伏允”(796页)。
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地区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驻雅尔城(前苏联境内乌尔扎尔)。因冬季雪大,交通困难,三十一年迁驻楚呼楚(今新疆塔城)。下设协办领队大臣、专理游牧领队大臣各1名,专管东、西
?—1232金将领。隆安(今吉林农安县)人。女真族。古里甲氏。以武举登第。骁勇善战,每被任用。贞祐二年(1214),累迁副提控、太原府判官。次年,迁同知太原府事。四年、迁河东宣抚使。因奏劾宣抚使乌古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