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李嗣源”(1043页)。
见“须”(1704页)。
自称“尔玛”、“尔麦”。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共有198252人(1990)。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以及汶川、理县、黑水、松潘、丹巴、北川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南北
书名。突厥语《库达德库比利克》意译。维吾尔族古典叙事长诗。11世纪※喀喇汗王朝著名诗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著。写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历462年(1069—1070)成书。82章,13290行(
见“竹墩卫”(789页)。
元朝将领。又作八儋。畏兀儿人。真定路宣差都达鲁花赤※小云石脱忽怜之子。初事忽必烈于潜邸,为博儿赤(司膳)。以真定路断事官鹰房万户,从征大理有功,受赏赐。中统(1260—1264)初,从征叛王阿里不哥,
见“臬捩鸡”(1890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书名。元官修。60卷。起至大四年(1311)三月,迄延祐七年(1320)正月。附《事目》17卷,《制诰录》13卷。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撰,由翰林学士元明善、袁桷、曹元用等人负责纂修。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