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布支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辽代兀惹部首领。渤海遗裔。一作乌昭度。其先人于渤海国亡后,为反抗契丹贵族统治,保据一隅,自成一部,常称兀惹,也称“乌舍国”。昭庆继为首领,仍对辽时叛时服。辽统和十三年(995)七月,率众与燕颇等攻铁骊
?—680和亲吐蕃之唐公主。唐太宗养宗室女。藏籍又称“佳萨公主”,意为“汉妃公主”。贞观十五年(641),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联姻。与之同时,中原地区的农具制造、纺织、造纸、酿酒、制陶、碾磨等生产技术
?—1831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洋淋峒人。黎族。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积极参加以崖州黎亚鸡为首的反抗官吏、豪强对黎人横征暴敛的武装斗争。不久亚鸡病卒,被公推为首领。得到抱腊、抱麻、抱
即“灭塔哈”(501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174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作敦罗卜旺布、敦多克奥木巴。※阿玉奇汗孙,※衮扎布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雍正十三年(1735),率军击败叔父车凌端多布后,于同年十月
门巴族传统民居。门巴语音译,意为“石砌碉堡”。与藏族碉房的建筑形式有相似处,又独具特色。房高而坚固,呈四方形,石砌的四周墙壁厚且略向里倾斜,以木作柱,房顶为双斜面的薄板瓦,上压石块。通常为3层,楼层间
山名。又作旄牛山、髦牛山。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部,西昌市与雅砻江中游之间。古代居住于此山周围的一些部族,如髦牛种、越羌、旄牛夷等,就是以其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