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把亥
见“速把亥”(1840页)。
见“速把亥”(1840页)。
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司衙门中头目之一。因其职司而得名。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官庄,巡视田间,督促和组织田丁耕作,兴修水利,修渠筑坝,引水灌溉;帮助土官催收谷租;并督促田丁按期给土官缴纳薪柴等。由家奴
抗日战争时期,绥远地区党的领导机关。为适应绥远敌占区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全面领导绥远工作,1938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中确定在大同至包头铁路沿线和大青山后直至后套一带建立绥远省
苗族传统节日之一。源于庆丰收及祈祝来年五谷丰登。在苗历每岁十月(农历约十月五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之间)第一个丑日或卯日、辰日举行(各地不同)。有大年、小年之分。第一个丑日为大年,第二三个丑日为小年。大年
1743—179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绍文第四子。缅军入侵车里,兄宣慰使※刀维屏携家出逃,被挟同行,后回归,因曾有投河守节之举,且知奉法畏罪,获从
1497—1580明代白族学者。字仁甫(一作仁夫),号中溪,别号逸民。云南太和(今大理)人。祖籍浙江钱塘,元时远祖李顺官大理路主事,落籍大理,至元阳为第九世,与白族相融。自幼善学能文,学问博通,明习吏
地名。即今西藏自治区所辖之行政区。唐为吐蕃地。元朝纳入中国版图,在行政上直隶元中央。“乃郡县土蕃地”,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其中之一为乌思(斯)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以雅鲁藏布江流域为
清朝将领。索伦人,任总管,隶正白旗。初充营长,率索伦兵从征伊犁,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功赏百金50两。二十三年,从副都统鄂博什赴援叶尔羌(今新疆莎东县),解将军兆惠黑水营之围,因功赐号哈坦巴图鲁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博克图山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库图勒乌苏接车臣汗旗界,南至巴彦温都尔接本部左翼右旗界,北至得勒山接本部中后旗及中末次旗界。有佐领半个。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四十年(1
契丹语,意“河”。《新五代史·契丹传》记其族发源于※袅罗个没里,称:“没里者,河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即以出生地世里没里而著姓耶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