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卜藏锡喇布
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命御前行走。十九年(1754),赐公品级。二十四年(1759),封辅国公。二十九年(1764),授副盟长。三十年,晋盟长。三十一年,擢理藩院额外侍郎。三十三年(1768),晋镇国公。四十年(1775),晋固山贝子。
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命御前行走。十九年(1754),赐公品级。二十四年(1759),封辅国公。二十九年(1764),授副盟长。三十年,晋盟长。三十一年,擢理藩院额外侍郎。三十三年(1768),晋镇国公。四十年(1775),晋固山贝子。
见“妫水”(126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喀鲁哈河,东至布尔胡库克阿萨克图,西接额尔得尼陀罗海,南至得尔素图多奎,北抵巴颜额尔克图。有佐领3。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从弟巴朗率属来归
辽太祖大圣大明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年号。亦作神策。916—922年2月,凡7年。
清代书法家。安徽怀宁人。回族。清末民初在世。善书法。著有《回教考略书后》等。另有《晚清室家书》3卷,刊行。
1632—167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哈什屯长子。初任侍卫。康熙三年(1664),袭父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世职,管佐领。六年(1667),任内务府总管,辅政大臣有欲假用尚方器具者,俱严拒之不
即“无恤”(244页)。
见“敦罗布喇什”(2270页)。
书名。壮族风俗志书。1篇。北宋吴处厚(字伯固,福建邵武人)撰。作者在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任大理寺丞时,曾到广南西路宾州(今广西宾阳一带)审理讼案,见到当地居民“相呼不以行第,唯以各人所生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辽代中朝大臣、学者。字特末隐。契丹族。楮特部人。史载其性和易,笃学、好礼法。圣宗朝入仕,太平年间,领牌印、直宿,累迁北院枢密副使。善写奏章,每奏皆详明,屡受赞赏。及兴宗即位,受命与林牙耶律庶成修《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