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靖回民支队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武装。又称“金川赤区回民支队”。1936年初,在中国共产党金川省委领导下,成立于四川绥靖,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所在地。主要由当地的回族青年120余人组编而成。辖3个排。支队长由回民马善全、吴三哥担任。后改称“回民独立连”。在开展游击战争、配合红军主力作战、巩固红色政权、开展地方工作、补充红军兵源等方面作出了贡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建立的回民武装之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武装。又称“金川赤区回民支队”。1936年初,在中国共产党金川省委领导下,成立于四川绥靖,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所在地。主要由当地的回族青年120余人组编而成。辖3个排。支队长由回民马善全、吴三哥担任。后改称“回民独立连”。在开展游击战争、配合红军主力作战、巩固红色政权、开展地方工作、补充红军兵源等方面作出了贡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建立的回民武装之一。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渤海王国置。为鄚颉府所辖2州之一(《辽史·地理志》作颉州,疑误)。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黑龙江省宾县。辽灭渤海后改名遂州。
书名。旧题南宋叶隆礼撰。纪传体辽代史,凡27卷。书成于南宋末至元初。隆礼号渔林,嘉兴人。淳祐七年(1247)进士,由建康通判历官秘书丞。据书首进书表,书在淳熙七年(1180)上进,这与作者经历和书的内
又作布旺勃罗,参见“达秋·古鲁”(738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
见“东钁里”(513页)。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组织头人称谓。详见“尼阿英”(664页)。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