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安抚使
见“安抚使”(908页)。
见“安抚使”(908页)。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藏语音译,意“炊烟”、“冒烟”。①旧时西藏农村对※堆穷的另一种称呼。 ②旧时西藏各地领主或※头人视其需要向当地所有能冒炊烟的居民平均摊派的一种差役名。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今土拉河中游。以浑部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浑部首领阿贪支为右领军卫大将军、刺史。隶燕然都护府。
清代居住于蒙古高原北部之蒙古各部总称。因其分布于蒙古中部戈壁北缘,故称。由于其所属部落,主要为达延汗子格哷森札赉尔遗裔之喀尔喀,故又称之为喀尔喀蒙古。初服属于察哈尔部,众分左、右两翼、7旗。左翼为格哷
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其葬法:(1)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2)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灵塔”之塔
见“鄂吉”(204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尔河北岸。东至鄂罗固坦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噶吉图接赛音诺颜汗部左翼左末旗界,南至噶尔噶图接额鲁特旗界,北至库克和硕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噶尔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古县名。①西汉置充国县。东汉初省入阆中县。汉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献帝初平四年(193),析出南充国县,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因境内多“蛮夷”,故加“国”字。沿用至晋代。南朝宋改为西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