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丁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纳贡赋,承担各种差役,战时自备马匹、武器随军作战。参见“阿勒巴图”(1228页)。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纳贡赋,承担各种差役,战时自备马匹、武器随军作战。参见“阿勒巴图”(1228页)。
书名。记录白族古代民间传说的史籍。无名氏撰。康熙四十五年(1706)孟夏,大理圣源寺住持寂裕刊刻。内容为“白子国”创始起源,观音十八化等神异故事,摘译自白文※《白古通记》。为现存记载大理白族古老神话传
见“慕容垂”(2436页)。
十六国时期丁零所建翟魏政权君主魏天王翟辽年号。388—391年,凡4年。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辽史·营卫志》沿之,唯《辽史·世表》记为“万丹”。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这一时
木制人偶。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成年人死后,一般举行“撂档子”(送魂)仪式。届时,用木刻制一人偶给其穿衣戴帽代表死者,进行祭祀和送魂。详见“撂档子”(2445页)。
1846—1912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德格达曲之亚曲丁穷地方。6岁随父与舅父学习写诵及计算,12岁入宁玛派寺院桑阿曲林为僧,18岁随舅父赴拉萨朝拜噶丹寺,后去霍扎喀曲等朝圣。返德格后以上师绛央钦则旺布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四世”(1861页)。
即“源子雍”(2404页)。
?—164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初管牛录章京事。天聪六年(1632),从征蒙古察哈尔部、兀扎喇地方,均有功。七年,征明旅顺。八年,收服东海虎尔哈部。九年,收服瓦尔喀部,招抚察哈尔部林丹汗之子额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