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见“小云石脱忽怜” (152页)。
苗族民间祭祀活动。源于万物有灵信仰。每逢地方遭人畜瘟疫或虫蝗灾害时,便许愿祭祀神灵,待岁丰之年举办。于夏历正月第一个马日(午日)举行,因名。行期1至3天。在跳马坪的神坛前举行杀猪祭神活动,由巫师主持。
见“日连州”(29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木垒、巴里坤两自治县。少数分布于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人口1111718人(1990年)。先世可追溯至公元前1世纪的乌孙及
1901—1969革命活动家。汉名鲍仁山,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蒙古族。1925年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1928年参加苏联共产党。1929年受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派遣,与乌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西至膏林塔拉,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界;南至布音图河,接那鲁班禅呼图克图及军台界;北至布音图河源,接本部中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旗札萨
①元朝大臣。蒙古兀良哈氏。蒙古国开国功臣※者勒蔑之孙,叶孙脱之子。初以世勋子孙事忽必烈于潜邸,任怯薛长,充札鲁花赤(断事官)。世祖中统元年(1260),初建中书省,次年,出任中书右丞相。时诸种制度草创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177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根敦长子。初授三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驻防喀喇乌苏。十八年,以杜尔伯特台吉车凌投清,以兵护迎之,并擒擅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