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斯水
即“掩㴲水”(2037页)。
即“掩㴲水”(2037页)。
见“阿里麻里”(1224页)。
见“阿岱汗”(1210页)。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见“怛逻斯”(1501页)。
522—591西魏、北周、隋官员。字世略。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魏太府少卿源纂之子。初仕魏为秘书郎,寻加征虏将军。其父被高氏诛于河阴后,脱身,匿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党项首领、夏国王李德明第三妻。生子成嵬讹。德明死后,长妻卫慕氏所生子元昊袭位。夏广运元年(1034)卫慕氏被元昊毒死后,被立为太后,党项语音“兀泥”。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