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宪宗蒙哥第三子玉龙答失之孙彻彻秃(又作阇阇秃)于至治二年(1322)受封。
见“耶律滑哥”(1322页)。
纪传体五代十国史书。原名《梁唐晋汉周书》,总称《五代史》。后为区别欧阳修《新五代史》而用今名。五代北宋间薛居正(934—985)监修,卢多逊(934—985)等撰。150卷,凡本纪61卷,列传77卷,
元末明初诗人。回回人。先世为西域巨商,随元世祖忽必烈西征有军功,入元世代为官。家居樊川(今陕西长安县南)。学问渊博,工诗,其诗讲究章法,富于想象,多哀惋时局之作。多佚,现仅存5首。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见“驻藏粮员”(155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小峡贝子旗或哈尔格贝子旗。康熙五十五年(1716),准噶尔部台吉卓哩克图和硕齐孙阿喇布坦率众附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二佐领半。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
元初将领。契丹族。河中府船桥水手军总管※石抹按只子。至元十年(1273),父卒,代领军,从攻嘉定(今四川乐山)。十二年,克城,追斩宋将鲜于都统于大佛滩。继从攻紫云、沪、叙等城,屡建功。十五年,取重庆(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