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玉
明代云南元江因远罗必甸土司。《明史》未指明其族别,按当地及其邻近墨江等地白姓为哈尼族,故其可能为哈尼族。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江路为府。十七年以那直(傣族)为知府。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以其为副长官。二十七年(1394)与知府那荣等赴朝入贡。
明代云南元江因远罗必甸土司。《明史》未指明其族别,按当地及其邻近墨江等地白姓为哈尼族,故其可能为哈尼族。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江路为府。十七年以那直(傣族)为知府。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以其为副长官。二十七年(1394)与知府那荣等赴朝入贡。
见“孛兰奚”(990页)。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见“佛阿拉”(1096页)。
?—170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年(1666),由监生任吏部笔帖式。八年(1669),授吏部主事。历官员外郎、翰林院侍讲、日讲起居注官、侍讲学士、经筵讲官、詹事府詹事。十九年(16
?—627隋唐时钦州少数民族首领。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钦州刺史※宁猛力之子。隋开皇二十年(600),父卒,遵父遗言率众入朝谒拜,钦准承袭钦州刺史职。大业三年(607),岭南动乱,奉炀帝诏令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1585—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三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弟巴布泰、塔拜等征东海呼尔哈部北路,俘获1500人。以军功授骑都尉职。天聪八年(1634)四月,擢
见“奥德玛发”(2254页)。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1654清朝武官。博尔济吉特氏。古英和硕齐子。崇德三年(1638),袭父三等梅勒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四月,随睿亲王多尔衮至山海关外,与梅勒章京图占击农民起义军。三年(1646)五月,随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