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一作“佗汗可汗”,即“伏图”(596页)。
古代若干蒙古部落贵族首领的世袭称号。亦作太司、泰实。仿自契丹袭汉制所立“太师”官名。《辽史·百官志》:南北院大王下均设有“太师”,北面部族官、北院属国官亦均有“太师”。位尊职显。蒙古贵族慕之,用以自称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见“渴槃陀”(2284页)。
金朝官员。字子正。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皇统五年(1145)任閤门閤候,累官右宣徽使。正隆(1156—1161)时金攻宋,为武胜军都总管。大定年间(1161-1189)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
唐代吐蕃职官名。简称“三执”,音译“岑松”。据《德乌佛教史》载,“三执官”例由达氏、娘波氏、垂特氏贵族分任,其职能是:达氏掌管帐篷业,娘波氏掌管铁业,垂特氏掌管禽类业。《贤者喜宴》仅载达氏掌帐篷业,余
又记作讨赛咿。契丹语,意“五月”,契丹族对端五节的称谓。俗于五月五日午时,采艾叶和绵做衣,并奉首领,君臣宴乐,食渤海膳艾糕,饮大黄酒。又以五彩丝绕成索缠背,称作“合欢结”;妇人以彩丝编
?—1767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车凌族子。乾隆十八年(1753)“三车凌”内附时,领千余户留准噶尔。至十九年始率众随阿睦尔撒纳、讷默库投附清廷。受命入觐,封札萨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