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尔喀河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忽汗河”(1487页)。
清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析纳更巡检司置。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清雍正(1723—1735),纳更土司分为二:一曰纳更,驻新城,约1500户,龙象乾袭;一曰稿吾,驻逢春岭,约2500户
见“耶律蒲鲁”(1322页)。
吐蕃佛教后宏期阿里地区译师。曾奉阿里王益西约命,率使团赴印度迎请大德阿底峡,因热病使者多病故,被迫中途返吐蕃。据《蒙藏佛教史》载,其由众多青年伴随赴印,抵印后向在超岩寺的阿底峡送了大量黄金,请其入藏传
西夏官署名。掌管境内吐蕃、回鹘等民族机构。西夏建国后在吐蕃、回鹘集中居住的河西走廊中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置镇夷郡,并设此机构以绥抚各族人民。
明东海女真三部之一。以居瓦尔喀河得名。分长白山瓦尔喀与东海瓦尔喀。凡分布瓦尔喀河至鸭绿江一带,即今桓仁、通化,辑安等地者,为长白山瓦尔喀。图们江及珲春以北者,为东海瓦尔喀。明中叶以后,居地北达乌苏里江
见“打来孙”(429页)。
见“铁骊”(1877页)。
1888—1943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名国桢,以字行。经名希拉伦丁。陕西南郑人。回族。后随父寓居上海。曾先后到镇江(今江苏镇江市)、河南沁阳县等地,学习伊斯兰教经典。继赴陕、甘诸地游学。后归里,
见“温迪痕部”(2283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五年(654)以处月部置州,隶轮台(今乌鲁木齐东北)。龙朔二年(66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隶北庭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