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①国名。乌兹别克首领昔班尼于1500年推翻中亚帖木儿帝国后,于撒马尔罕建立乌兹别克汗国。1561年,亦思罕答儿为汗时,迁都于布哈拉,史称之为“布哈拉罕国”。16世纪下半叶,国势强盛,夺取费尔干纳、塔什
召庙名。亦称王爷庙。位于内蒙古敖汉旗萨力巴乡乌兰召村。清咸丰年间兴建。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有殿堂、庙舍25间。建筑为歇山转角形式。寺内喇嘛最多时有30余人。1947年时寺庙衰微,已无宗教活动,仅有房
旧时羌族崇拜的神祗。羌族崇拜白石,传说原居西北草原的古羌人在被迫迁徙中,有一支到达川青交界的补尕山,被敌兵追赶甚急,幸有羌人祖先天女木吉卓从天上抛下3块白石,变成3座大雪山,阻止追兵前进,羌人乃得南下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见“博尔忽”(2150页)。
①(1506—1542)明代蒙古右翼济农(亲王)。小名库蔑里,尊称衮必里克墨尔根,明朝人以其尊称(墨尔根)、封号(济农)译作麦力艮吉囊、己宁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右翼济农※巴尔斯博罗特长子。正德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6世纪前期哈斯木汗制定。16世纪初期,哈萨克汗国在※哈斯木汗统治时期(1511—1523年或1508—1518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根
见“耶律察割”(1323页)。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