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上契丹事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上契丹事”(116页)。
高句骊国第十五世王乙弗(《魏书》等称“乙弗利”)的谥号。亦称好王。乙弗于晋惠帝永康元年(300)继位,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死后葬于美川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仁宗天盛十三年(1161),西夏立翰林学士院,始擢为翰林学士,与王佥等掌夏国史事,纂修李氏实录。十四年四月,被遣使金贺金主即位。其为人性严毅,刚正不阿,尝与权臣任得敬党副都承旨任
?—1739清代新疆哈密王公。维吾尔族。※额贝都拉达尔汉伯克孙,哈密扎萨克一等达尔汉※郭帕伯克长子。生于肃州。及长,归籍。康熙五十年(1711)父死,受命袭爵。次年,进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会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承天皇太后※宗德宫。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有东、西钁里之名。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
1862—1917近代教育家。字纶三,四川省成都人。回族。清末廪生,曾任黑龙江省木兰、巴彦等县知县。遂寓居齐齐哈尔。在木兰县任内,疏浚河道,兴农事,办学校,深得民心。光绪三十三年(1907)夏,在齐齐
见“越里吉”(2190页)。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与父随土尔扈特汗王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一等台吉。三十九年(1774),父卒,袭札萨克多罗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大臣。族属匈奴(?)初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渊举兵,建汉国,历封右於陆王、前将军。以征讨大都督、大将军职领兵攻晋并州刺史刘琨于版桥,兵败。汉河瑞元年(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