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书名。清光绪间吴重熹辑。凡155卷。历经20年辑成,宣统元年(1909)海丰石莲庵初刻。计收录金代9名作者8种文集,故名。包括王寂《拙轩集》、赵秉文《滏水集》、王若虚《滹南遗老集》、李俊民《庄靖集》、
辽初皇室。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孙,※耶律李胡次子。穆宗时,结郎君嵇干、敌烈于应历三年(953)十月谋反,事露被囚,三月后,获释。景宗即位,于保宁元年(969)四月,受封卫王。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博儿赤”、“宝儿赤”、“保兀儿臣”、“博啰齐”等。《元朝秘史》释为“厨子”,即司膳。《元史·兵志》:“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为※“怯薛” (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齐老图河,西至特克什布音图,南至依克沙巴尔,北至察罕索郭图。有佐领3。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首领衮布附清,三十年封多罗郡王,子额琳沁于四十九年(1710
唐代渤海国文王大钦茂年号。737—793年,一说738——794年,凡57年(中间曾改元曰※宝历,后复用大兴,宝历共若干年,不详,已知有至七年之记事)。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三娘子”(50页)。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