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者
见“忽察”(1486页)。
见“忽察”(1486页)。
?—1910清朝大臣。字梦琴。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大学士※富俊之孙,驻藏大臣※升泰之弟。初为监生。同治四年(1865),考取额外蒙古协修官。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江苏常州知府。二十七年(190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有克孜勒索、喀喇沙勒、喀喇铁什、夏那嘎什、禾依提5个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仰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
?—1355元朝官员。字正道。畏兀儿人。父长喜官浙西江东道廉访使,遂家居常州宜兴。博通经史,尤工小篆。以荫授宁国路判官。至正元年(1341),改泰和州达鲁花赤。书10字于楹间,谓“俸薄俭常足,官卑清自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即“丸都刻石纪功碑”(129页)。
官署名。汉代太仆为九卿之一,掌舆马及马政。北齐以后设寺。历代相沿。清因之,顺治元年(1644)设立,设满、汉卿一人,附于兵部武库司。同年十二月裁,二年二月复设。康熙九年(1670),奉旨将口外种马二厂
见“贝子庙”(314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1792清朝大臣。字直方。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承恩公傅文之子。初自拜唐阿袭云骑尉,擢云麾使,袭承恩公爵,授御前侍卫,累迁镶白旗护军统领,管理健锐营。乾隆三十七年(1772),授领队大臣,从副将军
①中国古族名、国名。又作於越,也称内越、大越。越人一支。始见于《竹书纪年》周成王二十四年(前1040)。分布在今浙江绍兴为中心的沿海一带。其来源相传为禹之后裔。今人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大多认为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