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名德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唐时西域坚昆部俟利发。贞观二十二年(648)亲率使朝唐,献方物,太宗以其地置坚昆都督府,拜其为都督、左屯卫大将军,隶燕然都护府。
1833—1893清末回民起义首领。字旭峰,又名崖三。陕西凤翔府崔家洼人。青年时性纯笃、刚方,处事公道,闻于乡里。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任武等起义,组织回民马队以响应,被推为关中西部(凤翔府)回
旧时裕固族牧区为部落头目服务的差役。一人至数人。由※头目指派、或由交不起“茶马”(官税)的贫苦牧民轮流担任。任期1至3年,多达5、6年,乃至十几年。被迫为头目服役:催收官马、官羊,执行惩打任务,送信、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1170—1211西夏第七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仁宗李仁孝族弟越王李仁友子。又名失都儿忽。天庆三年(1196)十二月,父死,求袭王爵,桓宗不许,降封为镇夷郡王。天庆十三年(1206)正月,与李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
1862—1945清末民国时期苗族文学家。字歧山。湖南凤凰县唐家桥人。苗族。清末秀才。曾赞助过湘西地区的辛亥革命,支持反袁斗争。生平撰有不少文章、碑文、诗等。在《和叶鸿广先生无聊自叹诗》中,有“知君原
汉南越国第五代国君。真定(今河北正定) 人。南越王※赵婴齐嫡长子。其父入质汉廷前娶越女所生。父入质汉廷后又另娶邯郸樛氏女为妻,生弟名兴,被立为太子。兴即位后,被封高昌侯。元鼎四年(前113),汉武帝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