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女直
即“东海女真”(515页)。
即“东海女真”(515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书名。(前苏联)兹拉特金著。1964年莫斯科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分导言和正文两部分。导言介绍和评述俄国和西方学者在准噶尔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扼要介绍了汉文、蒙文、俄文等的准噶尔史料。正文分6章:“十五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永安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索诺木喇布坦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登努尔特达巴罕之阳。东至
见“制举宏词科”(1454页)。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1825—1867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又名陶正春、陶虎。贵州威宁骨董山(今属赫章县境)人。苗族。世代为彝族土目以机的农奴。父早逝,随母改嫁到巴拉寨熊家。有同母兄弟3人,先后被派到威宁和赫章服役
清代新疆伊犁九城统称。清朝统一新疆后,实行军府制度。乾隆二十七年(1762)十月,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伊犁将军),为全疆最高军政长官。伊犁成为新疆的政治、军事中心。自1761年1780年间,清朝在
见“毛拉穆莎·莎依然米”(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