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郡
即“苍海郡”(1001页)。
即“苍海郡”(1001页)。
?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僧格林沁长子。同治四年(1865),袭亲王爵和旗札萨克职。先后任御前大臣、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门提督、崇文门监督等要职。在京供
书名。又称《回疆事宜》。清嘉庆九年(1804)蒙古镶黄旗人和宁辑。全书12卷。主要记述哈密、吐鲁番、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所辖南八城事略以及维吾尔族诸王公事迹。附有土尔扈特、土尔扈特汗渥巴锡等略传。风俗等篇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见“买的里八剌”(940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天水郡(治今甘肃通渭县西)。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陇城镇。东汉改为略阳县,属汉阳郡。晋属略阳郡(治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战国时此地为白马氐之东
烧当羌一支的首领。南安赤亭(今甘肃陇西东南)人。二十世祖为烧当,十三世祖※滇吾(填虞),四世祖※迁那世为部落首领。魏统一凉州,封其为镇西将军、绥戎校尉、西羌都督。其孙姚苌于十六国时期创建后秦国。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析四辟沙、四颇惫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镇东北女真境。其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黄龙府都部署司。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