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南诏王之下、百官之上,为三个※清平官之一,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兼※九爽、※三托之官
见“敕勒”(1983页)。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
即“鹤公祠” (253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与本部左翼中旗同牧。牧地见※“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三十年(1691)卓特巴从子额尔德尼衮布迎觐多伦诺尔,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世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以牛录额真改称备御官。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备御官改称为牛录章京。顺治四年(1647)定
见“图们江”(1435页)。
清代掌管禁卫与京畿社会治安的武装组织。由八旗步军营和京师绿营—巡捕营(也称京营)组成。两者俱设于清初。八旗步军营,由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的※步甲(即步兵)组成。主要为皇帝及皇室成员外出时通过城区禁门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