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总摄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三年(1276),元军入江南,取临安(今浙江杭州)。十四年二月,诏以僧亢吉祥、怜真加加瓦并为江南总摄,掌江南地方佛教事务。为总制院所属之地方僧官。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三年(1276),元军入江南,取临安(今浙江杭州)。十四年二月,诏以僧亢吉祥、怜真加加瓦并为江南总摄,掌江南地方佛教事务。为总制院所属之地方僧官。
见“嵬名兀卒”(2220页)。
?—1549明嘉靖朝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止强村人。黎族。嘉靖二十六年(1547)冬,因崖州通判黄本静差使赵坤文等到止强等黎村强行摊派,肆意勒索畜财等物,愤而在止强、石讼等村号召黎人奋起斗争,反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中俄科布多界约》。1883年8月12日(清光绪九年七月初十),伊犁参赞大臣升泰和俄国鄂木斯克军区参谋长巴布科夫签订。共5款。根据《中俄伊犁界约》的原则规定,具体
书名。清初康熙帝敕撰。全书4卷。记事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迄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二月。主要叙述清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经略及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书原无刻本行世,而抄本多所改易。后经何
即“乌斯多”(337页)。
?—1140女真大字创制人、金大将。女真名谷神,又译作兀室、悟室、胡舍。女真族。完颜氏。完颜部首领之一欢都子。为人深谋多智,从太祖阿骨打征战,屡立功。受阿骨打之命,依仿汉文楷字,因契丹字,合女真语,创
即“乌斯”(330页)。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辽上京故城西南(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5里之白音戈勒)。时该地为南朝使臣至契丹上京必经之官道。窑场面积较大。专烧茶绿釉和黑釉大型瓷器,主要产品是契丹典型器物鸡腿坛。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