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娄部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人为之。疑此部即接纳高句骊始祖朱蒙(即东明王)由夫余逃至沸流水(今浑江)居住的那一支高句骊人。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人为之。疑此部即接纳高句骊始祖朱蒙(即东明王)由夫余逃至沸流水(今浑江)居住的那一支高句骊人。参见“高句骊”(1911页)。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见“仇由”(320页)。
见“乌墩”(331页)。
书名。明李实撰,1卷。实字孟诚,合州(今四川合川县)人。正统七年(1442)进士。十四年(1449),瓦剌太师也先统军攻明,经“土木之役”,大败明军,俘获明英宗,后在攻北京时,遭明军反击,北撤,翌年,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安、琼二州。治安州,故址有多说,即:在前苏联沿海州滨海地区,或具体指在奥耳加附近;在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地区,靠近乌苏里江的地方;在今松花江下游东;在今辽宁省开原县北和岫
书名。清嘉庆元年(1796)永保纂。全书约3万字。分疆域、山川、城池、古迹、官制、兵额、粮饷、屯田、户口、赋税、仓储、库贮、铁厂、马厂、官铺诸门。而于屯务尤详,为新疆乌鲁木齐首部方志。有嘉庆年间刻本和
见“雄溪”(2192页)。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见“奥里”(2252页)。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