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参见“松潘卫指挥使司”(1298页)。
见“塔亭卫”(2158页)。
东汉至十六国时期匈奴诸部之一。因世居卢水(今青海西宁市西卢溪水),故名。游牧于张掖(今甘肃张掖)南至卢水一带,隶张掖属国都尉管辖。东汉初兴起,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破烧何羌比铜钳。永平十六年(公
①(?—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喇布嘛塔尔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徙牧色楞格河。后携属众700余户附清,赐牧苏尼特界内乌纳齐。二十八年夏,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称伊纳雅特喀喇玛特。※玛木特玉素普和卓子,※阿帕克和卓弟。世居叶尔羌(今莎车),为当地维吾尔族首领。清辅国公额色尹、札萨克一等台吉图尔都、玛木特等皆其裔。史称“喀喇玛特系
即“函普”(1560页)。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
五代后唐时南诏大长和国肃文太上皇帝郑仁旻年号。约923—925年,凡3年左右。
解放前夕在云南建立的地方革命武装。原称“普光三支队”,是一支组织松散自发反对国民党压迫的地方武装。在接受中共“云南人民自卫军第二纵队”领导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区纵队第九支队”,随即改编为
全名唐颍国公史继先墓志。唐徐浩撰文并行书,建中元年(780)八月撰成。墓志已佚,唯宋人赵明诚《金石录》尚存引数句。史继先系唐朝将领,突厥阿史那氏。后突厥可汗默啜孙。开元四年(716)投唐,授左金吾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