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司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1人被封为此官职,即华林杨司。由土族俗人担任,父子世袭。辖有百姓和土地。职掌总务。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见“达延汗”(726页)。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唐代称都波。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与乞儿吉思、撼合纳等部相邻。以狩猎经济为主,冬季“跨木马逐猎”。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①清德宗载湉年号。1875—1908年,凡34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德宗载湉(1844页)。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1351元代高昌畏兀儿亦都护。又作帖木儿不花、铁木儿补化、帖睦尔补化等。※纽林的斤长子,为八卜叉公主所生。大德(1297-1307)中,尚阔端孙女朵儿只思蛮公主为妻。至大(1308-1311)年间
见“萧耨斤”(2000页)。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南34公里沙尔霍布村。海拔1180米。现有土墓15座,主要分布于谷地农田中,村内存4座。均为高1—3米、直径10—30米的大土墩。据1971年调查,原有墓约100座,后多于平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