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舍里路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朱舍里部”(793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唐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建立的政权名。一作振国。隋末,粟末靺鞨厥稽部首领突(度)地稽率部千余家徙柳城(唐称营州,今辽宁朝阳)内附;唐总章元年(669)高丽国亡后,附高丽的粟末靺鞨乞乞仲象(一说为大祚荣)所
参见“德昂族”(2520页)。
金将领。晦发川(今吉林省辉发河)唵敦河人,徙西北路。女真族。纥石烈氏。识契丹字。初为帅府小吏。完颜宗弼(兀术)复陕西,久不通问,奉完颜宗辅命,自燕京往候之。天会十二年(1134),受命往滨州密访南边事
见“仡佬族”(572页)。
即“段正淳”(1696页)。
见“完颜宗峻”(1156页)。
即“完颜宗辅”(1157页)。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
契丹语,意“赤娘子”,为对传说中女祖的称呼。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奉使契丹的宋吏王易于《燕北录》中记:“赤娘子者,番语多呼谓之掠胡奥。俗传是阴山七骑所得黄※ (潢)河中流下一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