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出儿监藏
元代乌思藏高僧、英宗和泰定帝两朝帝师。英宗至治二年(1322),以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返萨迦,帝师位缺。翌年,元英宗命其为帝师,代摄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泰定帝即位后,曾命其作佛事并导游大都(今北京)皇城,更从其受戒。泰定二年(1325)圆寂后,复由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返大都任帝师职。
元代乌思藏高僧、英宗和泰定帝两朝帝师。英宗至治二年(1322),以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返萨迦,帝师位缺。翌年,元英宗命其为帝师,代摄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泰定帝即位后,曾命其作佛事并导游大都(今北京)皇城,更从其受戒。泰定二年(1325)圆寂后,复由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返大都任帝师职。
南齐地志学家。武陵人。撰有《武陵记》、《沅陵记》、《沅川记》等地志,又有《神壤记》,均享有盛名,大多已佚。有些内容已由王谟辑于《汉唐地理书钞》或由陈运溶辑于《荆湘地记》中。在《史记正义》、《后汉书注》
西夏文契约。手写,行书。1页13行。正文7行,记西夏光定未年(1223)四月二十六日党项人耶和小狗山向另一党项人合讹阿金刚借3石谷物,至同年八月一日须还4石5斗,即3个
准噶尔二十四鄂拓克之一。有众4000户。18世纪时驻牧于伊犁河南岸。有的学者认为,其众可能源自朵豁刺特部。为准噶尔旧十二鄂拓克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黑水靺鞨某部首领名。汉籍中有时以此为部名。后唐同光二年(924),兀儿朝后唐,被庄宗册封为怀化中郎将。长兴元年(930),又遣使朝后唐。次年,其部人至登州(今山东蓬莱县)卖马,此后不见于史。该部约分布
伊斯兰教译著。清末伊斯兰学者马复初口述,弟子马开科等译。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分上、下两卷。书名乃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甫苏思》的意译。为《四典会要》之续篇。“大化”取意真主化育万物,化生万物
见“八儿思阔”(26页)。
原始社会中后期由若干血缘近亲家庭组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萌芽于母系氏族晚期,普遍存在于父系氏族制阶段。在母系氏族繁荣期,氏族内划分出若干个母系大家庭公社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实行平均分配,民主管理,生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