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欧佳
参见“阿沙”(1192页)。
参见“阿沙”(1192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固山”意为“旗分”,“额真”意为“主人”,即“旗主”。清代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长官。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每300人立1牛录额真(汉译佐领
即“马子英”(162页)。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印度古代梵文音译,又译博坦。“po-tent”,又写作“pothant”或“Bhotanta”。“pot”为“Bhot”之葡文音译,即吐蕃的“蕃”,意即“西藏”。“potanta”指后来的不丹。16—
见“科布多”(1674页)。
明神宗时期涉及内外民族关系的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1)万历二十年(1592)二月,先后任明宁夏副总兵的蒙古人哱拜、哱承恩父子因从征蒙古有功未得升赏,反遭巡抚党馨等人的排挤虐待,遂起兵反明,攻占宁夏(今
见“宇文衍”(896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清光绪年间贵州苗官。号诚斋。湖南凤凰厅吉信人。苗族。咸丰年间(1851—1861)参加清军,随贵州提督田兴恕等镇压贵州铜仁、清溪、玉屏等地汉族号军及黔东南苗、侗农民起义军。同治、光绪年间,历晋为镇远知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