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永北起义”(637页)。
?—1661清朝大臣。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中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初任侍卫、三等甲喇章京。崇德元年(1636),父卒,嗣爵。顺治二年(1645),进二等昂拜章京。七年(1650),进三等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
元代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载,天历二年(1329),银沙罗甸入贡方物,遂以其地置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军民府,秩从四品。据《招捕总录》:延祐三年(1316),有车
?—1790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号额尔克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玛木特玉素普次子喀喇玛特和卓孙,※布拉呢敦、※霍集占从叔父。早年被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即“巴儿忽”(407页)。
匈奴姓氏之一。晋代称呼延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兰氏、须卜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
一个男子娶一个以上女子为妻组成的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制,为父系氏族公社后期典型的家庭形态,并长期残存于人类社会各个历史时期。此类家庭常与一妻多夫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存,非普遍通行的形式。最初出现于母系氏族
又称唐古特、唐兀惕。元代对党项人的称呼。系对党项(tangut)一词的音译。又兼称党项人所建的西夏国。因西夏国领土主要在河西,也称河西,或译为合申。元代唐兀人还保留某些原来的民族文化习俗,使用西夏文。